设计模式 - 设计模式的原则
七大原则
单一职责原则
单一职责原则(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, SRP): 一个类只负责一个功能领域中的相 应职责,或者可以定义为:就一个类而言,应该只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。
开闭原则
开闭原则(Open-Closed Principle, OCP):一个软件实体应当对扩展开放,对修改关闭。即软件 实体应尽量在不修改原有代码的情况下进行扩展。 在 Java、C#等 编程语言中,可以为系统定义一个相对稳定的抽象层,而将不同的实现行为移至具体的实现 层中完成。在很多面向对象编程语言中都提供了接口、抽象类等机制,可以通过它们定义系 统的抽象层,再通过具体类来进行扩展。如果需要修改系统的行为,无须对抽象层进行任何 改动,只需要增加新的具体类来实现新的业务功能即可,实现在不修改已有代码的基础上扩 展系统的功能,达到开闭原则的要求。
里式替换原则
里氏代换原则(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, LSP):所有引用基类 (父类)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。 里氏代换原则告诉我们,在软件中将一个基类对象替换成它的子类对象,程序将不会产生任 何错误和异常,反过来则不成立。 里氏代换原则是实现开闭原则的重要方式之一,由于使用基类对象的地方都可以使用子类对 象,因此在程序中尽量使用基类类型来对对象进行定义,而在运行时再确定其子类类型,用 子类对象来替换父类对象。 (1)子类的所有方法必须在父类中声明,或子类必须实现父类中声明的所有方法。根据里氏代 换原则,为了保证系统的扩展性,在程序中通常使用父类来进行定义,如果一个方法只存在 子类中,在父类中不提供相应的声明,则无法在以父类定义的对象中使用该方法。 (2) 我们在运用里氏代换原则时,尽量把父类设计为抽象类或者接口,让子类继承父类或实现 父接口,并实现在父类中声明的方法,运行时,子类实例替换父类实例,我们可以很方便地 扩展系统的功能,同时无须修改原有子类的代码,增加新的功能可以通过增加一个新的子类 来实现。里氏代换原则是开闭原则的具体实现手段之一。
依赖倒转原则
依赖倒转原则(Dependency Inversion Principle, DIP):抽象不应该依赖于细节,细节应 当依赖于抽象。换言之,要针对接口编程,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。 依赖倒转原则要求我们在程序代码中传递参数时或在关联关系中,尽量引用层次高的抽象层 类,即使用接口和抽象类进行变量类型声明、参数类型声明、方法返回类型声明,以及数据 类型的转换等,而不要用具体类来做这些事情。为了确保该原则的应用,一个具体类应当只 实现接口或抽象类中声明过的方法,而不要给出多余的方法,否则将无法调用到在子类中增 加的新方法。 在引入抽象层后,系统将具有很好的灵活性,在程序中尽量使用抽象层进行编程,而将具体 类写在配置文件中,这样一来,如果系统行为发生变化,只需要对抽象层进行扩展,并修改 配置文件,而无须修改原有系统的源代码,在不修改的情况下来扩展系统的功能,满足开闭 原则的要求。 在实现依赖倒转原则时,我们需要针对抽象层编程,而将具体类的对象通过依赖注入 (DependencyInjection, DI)的方式注入到其他对象中,依赖注入是指当一个对象要与其他对象发 生依赖关系时,通过抽象来注入所依赖的对象。常用的注入方式有三种,分别是:构造注 入,设值注入(Setter 注入)和接口注入。构造注入是指通过构造函数来传入具体类的对象, 设值注入是指通过 Setter 方法来传入具体类的对象,而接口注入是指通过在接口中声明的业务 方法来传入具体类的对象。这些方法在定义时使用的是抽象类型,在运行时再传入具体类型 的对象,由子类对象来覆盖父类对象。
接口隔离原则
接口隔离原则(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, ISP):使用多个专门的接口,而不使用单一 的总接口,即客户端不应该依赖那些它不需要的接口。
根据接口隔离原则,当一个接口太大时,我们需要将它分割成一些更细小的接口,使用该接 口的客户端仅需知道与之相关的方法即可。每一个接口应该承担一种相对独立的角色,不干 不该干的事,该干的事都要干。这里的“接口”往往有两种不同的含义:一种是指一个类型所具 有的方法特征的集合,仅仅是一种逻辑上的抽象;另外一种是指某种语言具体的“接口”定义, 有严格的定义和结构,比如 Java 语言中的 interface。对于这两种不同的含义,ISP 的表达方式以 及含义都有所不同: (1) 当把“接口”理解成一个类型所提供的所有方法特征的集合的时候,这就是一种逻辑上的概 念,接口的划分将直接带来类型的划分。可以把接口理解成角色,一个接口只能代表一个角 色,每个角色都有它特定的一个接口,此时,这个原则可以叫做“角色隔离原则”。 (2) 如果把“接口”理解成狭义的特定语言的接口,那么 ISP 表达的意思是指接口仅仅提供客户端 需要的行为,客户端不需要的行为则隐藏起来,应当为客户端提供尽可能小的单独的接口, 而不要提供大的总接口。在面向对象编程语言中,实现一个接口就需要实现该接口中定义的 所有方法,因此大的总接口使用起来不一定很方便,为了使接口的职责单一,需要将大接口 中的方法根据其职责不同分别放在不同的小接口中,以确保每个接口使用起来都较为方便, 并都承担某一单一角色。接口应该尽量细化,同时接口中的方法应该尽量少,每个接口中只 包含一个客户端(如子模块或业务逻辑类)所需的方法即可,这种机制也称为“定制服务”,即 为不同的客户端提供宽窄不同的接口。
合成复用原则
合成复用原则(Composite Reuse Principle, CRP):尽量使用对象组合,而不是继承来达到复 用的目的。
合成复用原则就是在一个新的对象里通过关联关系(包括组合关系和聚合关系)来使用一些 已有的对象,使之成为新对象的一部分;新对象通过委派调用已有对象的方法达到复用功能 的目的。简言之:复用时要尽量使用组合/聚合关系(关联关系),少用继承。
在面向对象设计中,可以通过两种方法在不同的环境中复用已有的设计和实现,即通过组合/ 聚合关系或通过继承,但首先应该考虑使用组合/聚合,组合/聚合可以使系统更加灵活,降低 类与类之间的耦合度,一个类的变化对其他类造成的影响相对较少;其次才考虑继承,在使 用继承时,需要严格遵循里氏代换原则,有效使用继承会有助于对问题的理解,降低复杂 度,而滥用继承反而会增加系统构建和维护的难度以及系统的复杂度,因此需要慎重使用继 承复用。 通过继承来进行复用的主要问题在于继承复用会破坏系统的封装性,因为继承会将基类的实 现细节暴露给子类,由于基类的内部细节通常对子类来说是可见的,所以这种复用又称“白 箱”复用,如果基类发生改变,那么子类的实现也不得不发生改变;从基类继承而来的实现是 静态的,不可能在运行时发生改变,没有足够的灵活性;而且继承只能在有限的环境中使用 (如类没有声明为不能被继承)。 由于组合或聚合关系可以将已有的对象(也可称为成员对象)纳入到新对象中,使之成为新 对象的一部分,因此新对象可以调用已有对象的功能,这样做可以使得成员对象的内部实现 细节对于新对象不可见,所以这种复用又称为“黑箱”复用,相对继承关系而言,其耦合度相对 较低,成员对象的变化对新对象的影响不大,可以在新对象中根据实际需要有选择性地调用 成员对象的操作;合成复用可以在运行时动态进行,新对象可以动态地引用与成员对象类型 相同的其他对象。
迪米特原则
迪米特法则(Law of Demeter, LoD):一个软件实体应当尽可能少地与其他实体发生相互作用。
迪米特法则还有几种定义形式,包括:不要和“陌生人”说话、只与你的直接朋友通信等,在迪 米特法则中,对于一个对象,其朋友包括以下几类:
- (1) 当前对象本身(this);
- (2) 以参数形式传入到当前对象方法中的对象;
- (3) 当前对象的成员对象;
- (4) 如果当前对象的成员对象是一个集合,那么集合中的元素也都是朋友;
- (5) 当前对象所创建的对象。